姜母也发现了这件衬衫,怀疑道:这是你穿的?大了吧。
姜离忧快步走上前,将衬衫一把夺过,藏在身后:这叫宽松风,我最近就喜欢这种风格。
姜母狐疑地瞄了他两眼,最后妥协道:也行,总比你之前那些乱七八糟的衣服好多了。
姜父这时慢悠悠地开口:听说,你最近和池修雨走得很近。
他讲话的语调也和他这个人一样,慢吞吞的,讲一段还要顿上一会儿,似乎在斟酌用词。
姜离忧无语极了,他那叫和池修雨走得近吗?他自己也不想考那么差,非要说的话是老班乱点鸳鸯谱。
那走得近的话就是走得近,如果关系不好那肯定走不近呗。姜离忧运用起最近在网上冲浪学的废话大法来敷衍。
姜父深深看了他一眼。
姜母则问起了另一件事:听念念说,这次原本是他的小提琴独奏,被校长换成了你?
姜离忧嘴角的笑意淡了下来。
原来是在这里等着他。
他在窗边的椅子坐下来,双腿交叠,低头玩起手指: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
姜母见他这副漫不经心的样,柳眉瞬时一竖,声量也不由提高了点:你少在这里跟我装蒜,念念都来跟我说了。
说什么了?我不太清楚。我做了什么事吗?姜离忧往椅背上一靠,神色淡淡。
你是不是故意在校长面前哭惨,让念念把位置让给你?
姜离忧,我跟你说清楚,这个独奏节目对念念很重要,国外音乐学院的老师也会来参观,他能不能上那个学校就看这次表演精不精彩。
我知道你一直不喜欢念念,但这事关他的人生大事,我不允许你来瞎掺和!
而且你根本不会小提琴,你来凑什么热闹!
哦,原来荀念去她面前卖了一番惨。
所以这就迫不及待来教训亲生儿子了?姜离忧不由嗤笑一声,眼底浮现嘲讽。
之前读原著时,他还对姜离忧这个角色没有共情感。现在切身体会了一番,才知道这个所谓真少爷在亲生父母心中的地位。
看这对父母的态度,原主后来变成那个歇斯底里的德性也情有可原。
姜母一番情绪激动的训斥下来,她自己都累得气喘吁吁。
姜离忧慢条斯理地整理着袖口,等她激动完毕,才缓缓道:你是说,是我在校长面前哭惨,让他把荀念换下来的?
不要在我面前狡辩,这是念念亲口跟我说的。
眼看姜母又要激动起来,姜离忧瞪着杏眸:那你去跟校长说啊,跟我说管个屁用?是我把他换下来的吗?
姜母似乎没想到他会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噎了一噎才语气不稳地续道:你、你,你怎么敢这么跟我说话?我是你妈!
姜父也用力地杵了杵拐杖,语气低沉地斥责道:小忧,怎么跟妈妈说话的。
姜离忧懒洋洋道:难道我说得不对吗?
他走到姜父旁边,鞋跟轻巧而迅速地敲了一下姜父的拐杖。
平衡瞬间失衡,姜父高大沉重的身体向一旁倒去,姜母吓了一跳,赶紧扶住他,脸颊涨起费力的晕红。
姜离忧,你干什么!
姜离忧捡起拐杖,厚重的黄梨木,表层是一看就价值不菲的包浆。
他屈膝一顶,拐杖在姜家夫妇的注视下麻利地断成了两截。
还不走吗?姜离忧问道,凉凉的语气让对方觉得,再不离开,下场就和这条拐杖一致。
两人怒目而视,互相搀扶着,狼狈离开。
哦,对了。姜家夫妇走到门口,姜离忧语气稍顿,又接着道,今天小提琴社的人来找我了,听他们的意思,很希望我接下这个独奏表演。
我本来拒绝了,毕竟我讨厌麻烦事。他倏然抬眼,眸底好像一潭浸着冷月的寒水,嘴角勾起嘲讽笑容,但你们来这里一闹,我现在改主意了。
这个独奏表演,我非去不可。
姜家夫妇被他气得不轻,夫妻俩搀扶着,满身狼狈地离开了别墅。
姜离忧目送这对夫妇的车子消失在别墅前,颇为愉悦地哼着小调,修剪起窗前的月季来。
因心情太过愉快,他都忘记了被塞在衣柜里的宁望。直到高大的身影悄无声息站在他身后,他才小小呀了一声,回过神来。
枝头的粉月季被他咔擦一剪,眼见就要掉下窗台,被宁望及时伸手捞起。
你出现先打个招呼行不行?吓死我了。姜离忧回过神来埋怨。
宁望蹙眉盯着姜家夫妇离开的方向,神色不虞:他们平常也这样?让你把东西都让出去?
姜离忧趴在窗台上,漫不经心地玩弄着那朵粉色月季。宁望双手穿过他纤细腰侧,撑在窗台台檐上,一个近似于禁锢的姿势,把他牢牢锁在了怀中。
姜离忧在他怀中转了个身,把粉月季别在他耳畔,唇角微勾:那也要看我想不想让。
不过原主应该每次都是逆来顺受的,所以才养成了那样扭曲的性格。
他本质上认为荀念才是姜家夫妇真正疼爱的孩子事实也确实如此所以荀念想要的东西,他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让出去。
原主此生最出格的事都和池修雨有关,无论是绑架还是强抢人家当未婚夫。
姜离忧心下产生了几分迫真的好奇,原主到底为什么会那样喜欢池修雨,喜欢到失去自己的人格?
这个原著中没有多加描写的真相,看来是需要姜离忧自己去找出答案来。
宁望摘下被别到耳侧的月季,淡然的声音少见地透露出几分好奇:不过,你真的会拉小提琴吗?
姜离忧的目光看向角落,那里放着一把原主落灰的小提琴。
如果不是姜家夫妇的一通反向操作,姜离忧是不可能再去碰小提琴的。
来到这个世界后,每次接触这种乐器都是身不由己。
关于小提琴,姜离忧有着一段抵触的回忆。
或许是日有所思,当晚睡觉时,阴魂不散的往事缠进了梦境。
姜离忧曾经在小世界中遇见过一个苍蓝眼睛的音乐神童,他注定要成为照耀一整个黑暗中世纪的伟大音乐家。
曾经,注定。
他的名字,叫约瑟芬。
约瑟芬创作第一首曲子,是他在自家后花园玩耍时产生的灵感,那时他只有七岁。
当他站在鸟雀啾鸣的晨露下不厌其烦地打磨着这首欢快小曲时,不远处的灌木丛忽地簌簌抖动了一下,走出来一只九条尾巴的火红狐狸。
这曲子我喜欢。狐狸口吐人言,大尾巴甩了几下,匍匐在地上,变成了一位肌肤雪白、容颜瑰丽的美人。
火红的皮毛,幻化成一层薄纱材质的长袍披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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