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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白色的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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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考官附和:别的考生文章虽也有灵光浮现,确实不如寇老孙子所引动的精纯。

寇院长:他都第二次考了,比其他考生成绩好,实属正常。

副考官摆摆手:寇老,不是我说你,对子孙也别太严厉,该夸的就得夸。我看寇渔这回灵光升到三尺三,比他上回参考时,涨了一尺一,看来这一年的学习,他十分用功啊。

感谢才气,让他们不用看到内容,也可以提前预估出谁才是本次考试的冠军。

寇院长十分端的住:夸早了。文章的灵气浓郁程度和影响范围,除去作者本身的笔力因素,还要看有多少读者喜欢,是否广为流传,令人交口称赞。不到最后,也不知道胜利者会是谁。

反正不会是七号桌的考生。某位考官断定,他的文章到现在都没有灵光出现。

寇院长看过去,看到那人时,着实愣了一下:是他啊,林稚水,十年前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书院,真是可惜,怎么文章没有灵气了?

当年的神童,现在要泯然众人了吗?

或者说,到底还是太急于求成了。寇院长叹气:他应当耐心学习两三年,将以往写文章的感觉找回来,再来参加学试。

如今遭受打击,也不知是否会一蹶不振。

*

寇渔将脑海里的叙事诗转移到纸上,才转移了一半,抬头想看看林稚水的现况。他们的位置隔得并不远,寇渔轻而易举就能看到在周围灵光的映衬下,没有任何灵气波动的文章,比黑夜里的星星还要显眼。

就这?

寇渔差点惊掉了笔。

就这水平,还狂妄地说自己要来考书院?!

还有信心和他打赌??

只要文章有一定的可读性,就会出现灵光,连灵光都没有的文章,可想而知,是多么无能了。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不出现灵光的原因,那就是天生异象,所有灵气都跑去堆异象了,文章表面就显得平平无奇。

寇渔摇摇头,感觉自己思维发散得有些可笑。

如同文王写周易,化生白虎异象,那可是顶顶厉害的人才能做到的。林稚水,一个十五岁的普通少年,撞坏脑袋十年,当了十年傻子的人,哪来的本事写出天生异象的文章。

这场赌约,他赢定了!

第3章凤凰涅槃

凤凰?

林稚水双手交叠在颔下,唇角抿直。脑子疯狂运转:凤凰可以写的东西性情高洁?被写烂了。仁义礼智信?被写烂了。见则天下大安宁?被写烂了。凤凰涅槃?被写烂等等!

林稚水猛然坐直。

凤凰涅槃!这个绝对没有人写过!

严格来说,是这个世界,没人写过。

作为一名胎穿的穿越者,他清清楚楚记得,华夏的凤凰并不会涅槃,凤凰涅槃一词始于现代诗人郭沫若的捏造,之后因着传播影响力,成为某种伪常识。

既然那边的华夏对此接受良好,就证明凤凰涅槃,浴火重生所象征的意向,适合华夏民众的理解与吸收。

能写。

林稚水执笔,在白纸上工工整整写下题目

凤凰涅槃。

落笔刹那,遥远天边传出碎玉般清悦鸣叫,火红虚影大张羽翼,如同彤色柔纱,斜斜甩向云霄。

万里白云晕染金红。

院子的家禽抬首望向一处,山间的飞鸟不约而同朝一个方向,迎着云中碎出的日光飞去。闪烁金芒的翅膀于天迹织出千百条金色轨道。

人族皇城,当代帝王目视天空异象,颤动的手拿不稳手里玉玺,这枚皇权象征重重砸在地板,发出的一声闷响只换来他隐忍激动的嗓音:百鸟百鸟朝凤啊!我人族的守护图腾,竟有复活的一天!

来人,传朕口谕立开朝会!

家中吃早饭的左相迅速放下筷子入宫,中气十足训斥儿孙的右相急忙出门,差点绊倒门槛,有入朝资格的大儒们不论正做着什么事情,都立刻停止,前往朝会。

文武百官到位后,帝王第一句话就是:找到他!保护他!决不可让妖族发现他的存在!

左相出列:陛下,不知他是?

朕不清楚他是男是女,只猜出他今日必写了与凤凰相关的文章,沟通天道,使凤凰神兽凭空多出浴火重生的威能。

什么!左相失声。

帝王不计较左相的御前失仪,毕竟他自己也很惊诧。要知道,尽管人族写出的文字有灵,但数千年历史,能引动天道的,仅寥寥数人,孔圣人的子不语怪力乱神便为其一短短七个字,镇压妖族数百年,直至孔圣去世,方再次出现能化形的妖兽。

可纵然是孔夫子,那也是被尊上圣位之后,万人皆知之时,才做到以文字沟通天道。而凤凰涅槃一说,在它应验之前,竟然没人听说过?

左相:非万人真心认可,甘愿传播他人的理念,怎会传达进上苍耳目!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简直仅存的理智让左相将最后的荒谬吞回口中。

太颠覆人族几千年摸索出来的规律了!

*

林稚水写完文章,检查几遍,确定没有错别字之后,放下笔,提前走出考场。一抬头,被无数双黑亮眼睛盯着,条件反射停住脚步。

考生的亲朋把院门围得水泄不通,见到林稚水提前离场,眼睛瞪得像铜铃。

怎么提前出来了?

弃考?

我认得他,林大善人的儿子,刚从傻子清醒没两天,居然敢参加考试!怪不得没等结束就离开。

听着耳边的窃窃私语,林稚水无奈地走向人群前方的妹妹,心知自己的行为大概和高考提前出考场差不多,怪不得别人惊讶。

妹妹踮脚,举起水壶:哥哥,水。她没问成绩,也没问为什么提前出来,眼里满满的对林稚水的信任。

林稚水咕噜咕噜大喝几口白水,一抹嘴巴,走,回家。

他当然也不担心成绩。十年前他可以考第一,十年后照样行。

考场在县南,林家在县北,从南到北,容易碰到人。周屠户刚从首饰店里走出,大拇指套的玛瑙扳指潋滟流光,他高兴地用牙齿去咬,笑得见牙不见眼,配上林稚水打出来的满脸青紫,极其滑稽可笑。

另外那只手的大拇指也有一枚扳指,相对来说比较旧。

妹妹的目光往旧扳指上停留,突然浑身绷直,用尽全身力气去瞪他,喉咙里含糊出几声呼噜,仿佛小猫叽里咕噜地骂人。

林稚水低头:怎么了?

阿娘买给阿爹的扳指!小女孩眼眶发红,倏地撒开林稚水的手,如小炮弹般撞过去。

肚子遭到猛烈撞击,周屠户哎呦一声,踉跄后退,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两颗小尖牙狠狠咬进手腕肉里。随后响起小女孩嘶哑的声音:还我阿爹的扳指!

嘶周屠户抽疼,看清是谁后,用力将人从手腕上撕下,抬脚踢过去:小畜生!

旁边恰巧有小贩摆馄饨摊子,十分别出心裁地用红桌布铺木桌子,林稚水飞快拽住桌布角,挥手甩向周屠户。

大红桌布从天而降,兜头盖脸,周屠户动作一顿,把遮挡视线的桌布扔开,再瞧向小女孩,她面前已经挡着眼熟的少年。

林稚水?你们兄妹俩发什么疯!周屠户眼角环视周围,发现不少人注意到这边后,表情登时改变,气愤填膺中饱含委屈:是,我曾经对不起你们,可你也将我打得特别狠啊,我脑门现在还有血痂没掉呢!一报还一报。那天后,我没冒犯过你们了吧?可不可以放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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