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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醋鱼(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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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宋初依旧每晚去酒吧报道,过着似乎没有任何变化的生活。

第六天晚上季亦安背后的伤就拆了线,伤口已经基本愈合,留下一道深红色的疤痕。

宋初很喜欢摸那一处疤痕,有时两人并排走着走着她就落到了后头,手指隔着衣服轻轻触碰那一块地方。

你怎么老碰那儿?季亦安觉得好笑,把宋初的手抓在手心。

觉得挺不值的,你身上会留疤,我不会,那时候就应该砍我身上。宋初说。

季亦安笑笑:我又不在乎留不留疤。

我在乎。

季亦安舔唇笑:那也值了,一条疤换你一声在乎。

宋初被他逗笑:季队长,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这么会说话呢?

遇强则强。季亦安看她一眼。

宋初眼底压着几分笑意:对了,过几天我去看看国立叔,你就别跟着一块儿去了,免得我们俩老去被人怀疑。

嗯,你找国立哥有事?季亦安偏头。

没,就是去看看他。宋初最近总想起郑国立看她的眼神,挺可怜的,我感觉的出他是把我当他女儿了,反正我天天闲着,找他去聊聊天吧。

好,注意安全。

季亦安轻轻拍了拍宋初的发顶,内心柔软成一片海洋。

两人买了一瓶水,从便利店出来。

季亦安手机突然响起来,宋初替他接过矿泉水。

季队,蚯蚓有新动静了

宋初看着季亦安面色一点点沉下去,就知道他是有了真正实质性的进展,等他挂了电话才问:你底下的线人?

嗯,蚯蚓那里新到了一批货,是蓝太阳,估计马上就有行动了。

宋初问:你打算怎么办?

把那批货的销售权抢过来。

需要我

季亦安一笑,打断她:不需要,你去国立哥那待着吧,这里有我。

宋初蹙眉,但也知道自己去了或许还会让季亦安分神照顾她,就跟上次一样,于是也没再要求。

好。

***

两天后,宋初独自一人坐上去掸邦的大巴车。

她提前跟郑国立说了自己要来,到达饭馆儿楼下时他就已经等着了。

闺女,来啦!郑国立见了她很高兴。

国立叔。宋初跟他抱了一下。

走,饭菜我都做好了,上去吃吧。

两人一同走上二楼,门一开就是扑鼻的菜香,全是家乡的味道,红烧肉、酸菜鱼、三鲜汤、蒜泥生菜。

今天店里没人啊?宋初问。

这不你要来嘛,今天我暂停营业了。

宋初笑笑,拉开椅子坐下来,面前的一桌子菜都色香俱全:这些菜都是你亲手做的啊?

是啊。

改天有空你教教我吧。宋初笑着,我还什么都不会做呢。

行啊,你有空就来叔这,肯定把你教会咯!

郑国立笑得眼角都是褶子,这些年都在这里当个好脾气的厨子,把他早年前那些凌厉的锋芒全给磨平了,现在的他看上去就像是个挺慈祥的大叔。

快吃,快吃。郑国立给宋初碗里夹了几筷子,对了,你爸这些年还好吧。

宋初其实自己也不知道父亲到底如何:挺好的,我也好久没回去了。

过年回去吗?

回的。

欸,你爸这些年也不容易,前半生都冲在前线,现在才稍微安稳些当上了部长,可近年来毒贩越来越猖狂,他也是操不完的心啊。

宋初淡淡:是啊,小时候我就不常能见到他。

那时候啊。

郑国立思绪飘远了,穿梭过二十几年的光阴,眼底噙着些许温柔。

你爸在你小时候给你买过一个粉色的蝴蝶结发卡,你应该不记得了吧,你挺小时候的事了。

记得。

宋初几乎没怎么回忆就说,宋诚送过她的礼物屈指可数,那发卡就是其中一个。

那之后不久,宋初就被送去了师傅那,粉色发卡也被她一并带走,戴了好几年,后来琛琛没了,师傅没了,宋初又被送去英国。

粉色发卡也就在穿山越岭、隔山跨海的旅途中早就不知被她丢到了哪里。

那是我和你爸出完任务的那天晚上,一起喝了点酒吃了点烧烤,在一个小摊前给你挑的。

宋初静静地听着。

我记得他那时想挑一个黑色的,我就说哪有小姑娘戴黑颜色的,你爸还挺得瑟地说他家姑娘那么漂亮,什么颜色都能戴的好看。

宋初低低地嗯了一声,对这段故事,她陌生得很,对这样的父亲,也陌生得很。

可当她想回忆一下她心中的父亲到底是什么样的,她却忽然发现父亲在她心中的形象已经模糊不清了。

不过他后来还是挑了粉色的。

你爸动手能力不如我,不会烧饭,给闺女梳头发都不会,还是请教的我,拿咱们队上的缉毒犬那毛练了好一会儿。

宋初:

听起来好像挺不值得感动的。

可宋初那些尘封许久的记忆,久到她自己都以为早就已经忘了,却在这一刻悄悄见了一层微光,风一吹,把那沉甸甸的灰尘全数拂去了。

她想起来,她爸把那个粉色发卡给她后,似乎的确是想要帮她梳头的。

但是他的手又大又糙,用力也不知轻重,宋初被他扯得脑袋不断向后一顿一顿,最后他也没成功,歪歪扭扭的辫子,还有好几撮掉在外边。

宋诚想要重新给她梳一遍,可宋初不乐意了,直接跳下椅子再也不让他碰自己脑袋了。

可见,拿缉毒犬的毛当亲女儿的头发来实践是会遇到大挫折的。

宋初眨了眨眼,小口嚼着红烧肉,面上没什么表情。

就像是天生在情感上缺了一根神经,感受不到任何波澜似的。

您还知道怎么梳长发呢。宋初随口说。

郑国立沉默下来。

他一个在外打打杀杀的缉毒警,怎么会懂给女孩梳头发的呢,无非是老婆怀孕时就兴冲冲地要学,还学了好几种梳辫子的方法,想着以后可以变着花样来哄女儿。

不知道是不是这些年厨房的油烟沾久了,他的瞳孔有些发黄,淡淡的血丝蛛网似的,渐渐低垂下去的脑袋像一株没了生命力的野草。

他眼角有些泛红,干涩许久的眼睛似乎也哭不出来,只热热的难受。

有些真相说出来他又怕宋初也会难受,所以话在他嘴边滚了圈,到底没说出来。

他只搓了把脸,深呼了口气,扯出一个半苦不苦的笑:我手巧,学这个也快些。

宋初却在他那个笑中突然明白过来了。

满心欢喜的期待着女儿的出生,为她做好了一切准备,却在喜悦终于要结出果实时全数被砸烂了。

她难以想象得知那个噩耗时的郑国立会是什么样的。

叔,其实我爸那次帮我梳头发还是没成功,梳得乱七八糟的根本不能看。宋初看了他一眼,语气平稳,所以你要是不介意,你帮我梳一个吧。

啊?

郑国立愣了愣,下意识抬眼去看姑娘那一头柔顺光亮的长发,可以看出是被精心打理的,还带着非常好闻的洗发露香味。

他局促地蜷了下手指,摆着手拒绝:别别,我这刚做完菜手都有油味儿,哪能碰你的头发。

这有什么关系。

宋初坚持,直接把手腕上的皮筋扯下来递过去。

郑国立视线落在皮筋上,伸手去拿时连手都有些发抖。

他站起来,走到宋初背后,小姑娘的头发很滑,在指间有些冰冰凉凉的,跟他们这些男人又刺又硬的头发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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