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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痴情公子,负心郎呐。

沈长思方才为了勾起裴慕之的愧疚,强忍着睡意,故意作出依恋的姿态。那裴慕之倒也没辜负他的期望,果是一个狠心之人。结发之妻刚刚脱离危险期,且对他这般依恋,他都能狠心离开。

可怜了那沈公子,万般都好,奈何眼瞎。

沈长思这会儿是真困倦极了。他的眼尾渗出一滴泪,他打了个呵欠,便放任自己睡去了。

重症监护室的玻璃门打开,一道修长的身影走了进来。

余别恨开完会,进来看一眼沈长思的情况。监护仪上显示,沈长思现在情况均已稳定。

余别恨的视线从监护仪上移开,余光瞥见沈长思眼角的泪痕,回想起方才在走廊上同他擦肩而过的裴慕之,取了湿巾,替沈长思擦去眼角的泪痕。

作者有话要说:

某日。

长思倚在床上,手里玩着手机,赤足踩在余医生的胸口上,为他冰凉的脚心取暖。

想起旧事一桩,乌色的眸子睨着余医生,说,你是何时对朕起的歹意?

不知道。

长思不满,欲要将脚收回坐起身。

余医生握住他的脚踝,目光温柔地注视着长思,太久了,圣上。

眼前之人,放在心上太久。

早已与他的骨头连同血肉都长在了一处。

是谁说吱吱短小。

吱吱是大粗长,叉腰.jpg.

家人们,收藏一个呀,文追起来呀,留言燥起来呀。

不然,我总觉得自己要凉~~~

今天也是努力不哭的一天呢。我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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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这人的眼睛同阿元太像了!

沈长思这一觉睡得很沉。醒来时,只觉神清气爽。

沈长思已经许久都未曾睡得这般香甜过。

他幼时胆子只有龙眼那般大,在寝宫殿内瞧见窗外的树影晃动,都能当成是鬼手,又因为身为太子,轻易不能叫人知晓他的害怕,会遭致耻笑。

阿元便会到殿内陪他,守在他殿门外,一守便是以宿,那一夜,他便会睡得极为安稳。

沈长思唇角噙着一丝笑意醒来,瞧见一室的素白,唇边的笑意便即时吝啬地给收了起来。

他怎的还在这位沈公子的身体内?莫不是他当真要在这异世待上一辈子不成?

沈长思有些烦躁,就在此时,沈长思敏锐地察觉,房内的内饰变了,不再是满眼的素白,无论是遮帘,还是入眼的墙纸,皆成了类似鹅黄,较之鹅黄要稍稍更为素淡一些,这个朝代的人称之为暖黄色。

不再是满目的素白,这令沈长思的心情稍稍舒缓了一些,也让沈长思终于意识到一件事,那就是,房里此刻止他一个,再无旁人在。

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他可趁此时四下无人,亲自下塌四处看看。

沈长思从原先那位沈公子的记忆里知晓,沈公子这病生得十分古怪,总是会无故陷入昏睡,凶险时,便会像此次这般危及性命。可若是一旦脱离凶险,身子便会慢慢自自行恢复。除非下次又因不明原因陷入昏迷,否则,平时于常人无异,于生活上亦无其他太多不便之处。

沈长思试着坐起身,发觉这位沈公子的身子虚弱得厉害,竟比先是被俘至金凉,后又在养怡殿幽禁了十年的他还要更弱一些。沈长思好生失望,满以为既是换具躯壳,好歹比他原先的那具壳子顶用一些,谁知竟还要更不顶用!

沈长思疑心,贼老天是不是存心要同他过不去。历来帝王登基,四方来贺、歌舞升平,到了他,匆匆被推上帝位,紧接着都城宁安陷落,身为九五至尊的他为金凉王所俘,沦为他族阶下囚。历经千辛万苦,终回故土。

他的皇位,他的寝宫,都再回不去。他被沈长俭幽禁了起来,成了大恒朝的吉祥物。一个逢年过节人人都对他参拜,唯独除了阿元跟太傅,以及拥护他的一些老臣,便谁也不会将他放在眼里,他成了讽刺至极的太上皇。

眼下,更是莫名其妙地来了这异世。这可恶的贼老天,竟是给他换一具强劲的体魄都吝啬。

这些年,沈长思的脾气都被磨出来了。从前还是太子时,稍有不顺遂,他便会拿陈公公,拿阿元撒气,在历经众多变故之后,他已经不会再因为这点破事就费心力置气了。

沈长思很是费了点力气,这才勉强使得纤瘦的手臂撑起他这具病体。

沈长思对这具病体很是嫌弃,也不知是因为这病恹恹的身子使他想起总是药不离身的自己,还是纯粹因为这身子太没力气,行动起来太过不便。

沈长思缓缓下了榻。

万幸,能走。

这是浮现沈长思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须臾,沈长思唇边便懒懒地勾起一抹笑。这位沈公子只是病了,既不是废了,也没有残,自是能走的。这是一具健全的身子。

帝王心,海底针。不过短短几个瞬息,沈长思便已从嫌弃这具身子的虚弱,庆幸这贼老天好歹没太缺德,没给他一具残破的身子。

沈长思挪着虚弱的步子,在房里四处晃了晃。别的暂且勿论,这后世的医馆条件真心不错,不过是一家民间医馆,房间竟比太医院的房间还要大。

沈长思走几步,身子便有些累。沈长思被娇气的破身子给惊到了,怎能比他的那具身子还要不经走?好歹他一个人上了阿元的陵园,半步都未曾叫小福子搀扶过。

沈长思走至明亮的窗边,他站在窗边,打量着眼前这一扇透明的窗户。他从记忆当中知晓,此物乃是玻璃,这窗乃是玻璃窗,是这个朝代极为常见之物。可挡风,且采光极佳。

沈长思将手缓缓地贴在玻璃上,凉且硬。不若宫中窗纸,若是风大雨大,还需临时命人紧急修换。日常亦需要定定时定期地检查,及时更换。

余光瞥见杏黄色窗帘,沈长思轻轻扯动,他不过轻轻一拉,这帘子便自行滑动,屋内大半光线被遮住,挡关效果较之窗纸不知好上凡几。

不过数百年,这世间,何止是沧海成了桑田,简直像是一脚踏进一个比任何传奇志怪都还要光怪陆离的世界。

沈长思复又把窗帘拉开,他厌恶昏暗。

他喜欢通透明亮,越通透明亮,他越是喜欢。

沈长思离开窗边,他被房间里那一组杏黄色的什物给吸引住。

他知晓这物件乃是沙发,瞧着比宫中的软垫还要柔软上几分。沈长思慢慢地走过去,他在沙发上坐了下去,他的身子当即陷了下去。

沈长思瞳眸微微睁大,这世间竟有如此柔软舒适之物。

天下百姓人人羡慕帝王的生活。若是形容高兴,便到处同人形容,这日子过得跟帝王似的。

要他说,这当帝王,哪有这个朝代的寻常百姓快活。

采光通透的房间,跟云端似的沙发,即便是身为帝王的他都从未享受过。

沈长思将身子往后倒,整个人躺在了沙发上。他甩去脚上的拖鞋,光着脚丫,躺在这沙发上。柔软的沙发托着他的身子,简直像是躺在云端之上。

沈长思舒服地闭上眼,被阳光照到的脚指头微微动了动。

当一个人耽于舒服,势必会放松对外界的警惕。

病房的手把被拧开,房门轻声地被推开。

沈长思的大拇指脚指头压着食指脚指头,他的身形微僵,视线缓缓移向门口方向。

余别恨推门进来,便是见到一双白皙纤瘦的玉足,常年没怎么晒过太阳的双足,在室内的光线下,如同上等的羊脂玉。那双脚上,没有任何一个疤痕,每一寸都长得恰当好处,完美得挑不出任何瑕疵。

沈长思察觉到那双落在自己双足上的视线,他的脸色骤然一冷,眸光射向来人。

倏地,他的视线对上一双如深色潭水般深邃的墨色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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