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忙嘛。再说了,成年人独立坚强不好么。
谭云瞪他,难道你想咱们女儿一直黏着你,啃老你才高兴吗?
冤枉。我可没这么说。沈开咂摸,不过十次打视频,有九次是你要求的吧。
少说两句话你能死。
*
在家的生活就这么徐徐拉开了序幕。
无论沈兰是人是狗,早就形成的生物钟让她每天都醒得很早。
第二天,她就把自己的狗窝,叼着移动到了自己房间中。
沈开和谭云看见,也只以为豆豆是太过思念沈兰,没作他想。
只是谭云看见时,没忍住又背过它偷偷抹了把眼泪。
起来后,沈兰就开始围着她爸妈打转,摇尾巴。
等到两人都去上班后,它关上门,举着笨拙的爪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
它实在太老了,打上一会就要歇上一歇。
由此,沈兰知道了她为什么会对裴昭一见钟情,小蕙为什么对她死心塌地,裴昭和小蕙为什么戴着上面有她名字的玉佩,灵乐城中的一个角落里静静地躺着上面有五间房的空房子,属于沈兰她母亲
理由就是,压根不需要什么理由,这就是她的设定。
有意无意地,她还原着《绝代有佳人》的描写。
她没有详细写她的味香园,没有白至秦,没有萧宁,没有莺莺,没有街上那么多朋友。
那么,就没有利用,没有欺骗,没有不告而别。
傍晚,沈兰在家等她爸妈回来,再跟狗皮膏药一样围着他们转圈圈。
吃完饭,他们一家三口经常到楼下散步,主要目的是遛狗。
霞光沐浴在他们身上。沈兰在她长大的城市这样闲庭漫着步,感受到一种慵懒的恬然。
在她活着的日子开始了倒计时后,之前的拧巴烟消云散,她反倒过得无比舒坦。
没有要出人头地的执念,也不必远走高飞。
怪道那么多人临死前都想回到故乡,这是永远的魂牵梦萦之所。
在至亲至爱的人身边,她获得了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宁静。
但有时候她也会怀疑,裴昭和小蕙,是否只是她臆想中的人物,不然为什么会那样好,完美得太不真实。
真相,大概只是因为她临死前的惊鸿一瞥。
尚未吃完的肯德基,快餐这个概念,由此在心中扎根。
而这一切,只是她幻想出的一个梦境。又或是捏造出的,一个自欺欺人的骗局。
但她为什么会变成狗呢?
古人云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她没做过狗,怎么能知道狗在想什么。
狗从小跟沈兰一起长大,有将自己幻化为沈兰的想法,也不足为奇。
不然如何解释,她既是沈兰,又是豆豆呢。
也许她从来便是一条狗。她是会用电脑、写小说的怪狗,一条快要死掉的狗。
思及此,沈兰便笑了。左右都是死,还想这些有的没的做什么呢,平白地浪费所剩不多的精神。
只是,《绝代有佳人》还是要写的。
只能说,她以前对这本书的评价十分贴切,因为自己本就是在东拼西凑。
她开始还试图凭记忆还原,后来则完全摆烂。
不必揽镜自照,也知道写成了什么狗样子。
某一日,她便化身成了算命先生,给了小蕙玉佩,又叮嘱她日后千万原谅沈兰的所作所为,不要记恨于她,因她也是可怜人。
若有一日沈兰寻死,请竭尽所能地劝阻她。
跟小蕙说完这番话,她笔触一转,视线又落在皇宫里。
疯癫的假道士把玉佩交给裴昭,把无尽的眷恋留给自己。
她把女配满心欢喜交给裴昭的糕点掉了个儿,阴差阳错,无心之失,没毒的变成了有毒的。
本也在她一念之间。
后来,豆豆的身体实在受不了这样长时间、超负荷的劳累,它累倒了。
沈兰蜗居在豆豆温暖柔软的狗窝中,轻轻地掀开了死神的一角。
这本是她最害怕的人。
先是豆豆,接着是她爸,然后是她妈,最后是已经死过两次的自己。算是老朋友。
然而,死这种事情,没法熟能生巧。不是经历的次数多了,就不再害怕了。
恍惚中,呼吸好像按下了暂停键,它真以为自己要死过去了。
但一想到十八岁的沈兰还没回家,它就知道,还不到时候。振作着,身体似乎真的变得有力气。
忽地想到什么,豆豆叼着钱和纸,粗重地喘着气,颤颤巍巍地从窗户边一跃而下。
它栽到在草丛中,瘸了的腿旧疾复发,更不好使唤了。路过的人很可怜它。但豆豆只是尽量快地跑着,躲避掉灼人的视线。
所幸路程并不很远,豆豆跑到一家[慢递公司],朝前台小姐姐嚎叫。
保安看见,还想把它赶出去。但小姐姐笑着说,它身上很干净,不是流浪狗,不会咬人,还来撸它的毛。
豆豆似有所感地汪一声,口中的钱和纸应声而落,湿乎乎的,沾着它的口水。
它自己看见,好像都有点嫌弃,颓丧地趴在地上,小口喘着气,眼神很绝望。
小姐姐笑看它像个人似的唉声叹气,瞧它机灵,也许是瞧它可怜,好奇地打开了纸。
豆豆勉强撑着笨拙的身躯直起腿,朝着纸吠起来。
上面是打印的油墨字,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行个人信息
寄给XX酒店沈兰电话:138****
再接着是说明,请于20XX年X月X日寄给此人一盒星空吐司。备注:灿烂如歌,我心中暗藏瑰宝;通过死亡之路,去往那片璀璨繁星。
将来的你在向现在的你道别,你看见了吗。
小姐姐很是诧异,但似乎又明白过来,笑着对同事说:它主人可能是盲人或是老人。没想到现在的狗这么聪明,原先在手机上看到狗狗买菜还不相信,以为是摆拍。
同事也围过来:咱们要不也拍个视频?
算了吧,狗狗都累坏了。
小姐姐登记好信息,算好钱,准备把零钱塞给狗狗时,发现大堂已空无一物。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宝子过来^^
沈兰:我肯定在几百年前就说过爱你,只是你忘了,我也没记起。
第105章
豆豆气喘吁吁地跑回家,用自己最后一丝气力按住键盘。
我一定还有什么没做
到底是什么呢。
沈兰挥舞着豆豆的爪子,拍打着迟钝的大脑。她像个老旧的机器,早就有心无力了。
若是沈兰穿到书中,没有系统,她会如何生活。
她一点不担心沈兰会因为下毒事件自暴自弃,一点也不。
从头到尾,她都不是会为面子工程忧心的人。
沈兰知道,自己绝不会参与到后宫三千的争宠里。
她再爱裴昭,也抵不过对姑娘们勾心斗角的厌倦。
当时之所以义无反顾地选择重生,最重要的,就是因为裴昭成了皇帝,她避可避免地要进入紫禁城。
紫禁城,它有多么的壮观,多么的光彩夺目,沈兰便对它有多么的恐惧,多么的望而却步。
四角的天空,无望的等待。古往今来,多少貌美如花的姑娘在其中蹉跎了青春,消磨了心志,最后寂寂无名地死去。
多少人改头换面,不择手段,只为了站在它至尊之巅。
其中有过多少名载史册的光芒和辉煌,就有过多少不为人知的落寞和悲剧。
就算裴昭能做到弱水三千,只取她一瓢饮,但江山不会允许。沈兰也不会。
他根基不稳,这个皇上当得又名不正言不顺,必须借助权臣的势力。
退一万步讲,即便排除千难万险后,沈兰成了皇后。
她戴上了满头的珠翠,承受着负担的重量,享受着无上的光辉。
从此便安心在宫中养老过活,安分随时,自云守拙这比杀了她还痛苦。
既如此,那么,裴昭会放她走吗?不见得。
由此衍生出痛苦和争吵。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沈兰爱极了裴昭,她不愿和他走到兵戎相见的那步。
所以可以推断,沈兰仍会对裴昭一见钟情,但不会采取行动。
奋斗逼,不能奋斗。等待她的,也不会是咸鱼和躺平。
沈兰或许仍会逃出宫去,利用现在的知识,赚一些心心念念的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