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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一生——桃千岁(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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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想,是这个道理。所以在身体好些之后,决定整理一下,发出来。

这个文有很多的不足,前半截情节拖沓,主角的人设也不够干脆有力。相对于Z市系列的生猛热辣来说,它甜软得太过,剧情也没有太多曲折激烈跌宕起伏,不怪很多读者宝宝留言说,想不到这是《秋以为期》作者写的,感觉文笔退步了。

汗颜。

文章是心声,这篇文诸多缺点,唯一的作用是,陪伴我度过了一段难熬的病榻岁月。那段时间过分黑暗,日复一日每时每刻都置身于锥心刺骨的疼痛和无休无止的绝望之中。肉体磨难摧折精神,时常怀疑自己可能会撑不过去,就很想也很需要从字里行间找寻到一点温暖和光,于是艰难而固执地提起了笔。

也因为重病期间精力不济,做不了太复杂的人设和剧情,原本只想写一个慰藉自己的短篇小甜文,以至于这个故事架构太过简单苍白,主角诺诺也不强大不完美,甚至有些软弱或许他的软弱是投射了我那段时期面对病魔的无助和逃避?

但不可否认,诺宝和周老板的确温暖了我的至暗时刻。是他们在缠缚身心无处可逃的沉痛绝望中给了我生的希望和微光,让我可以一天天重拾信心去面对,去坚持。只是没想到每天几百字断断续续的累积,竟写了这么多

这个文确实写得不够好,不避讳也不抹杀。但这两个儿子,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感谢远诺陪我走过了生命里的这一段。感谢看完全文的每一位。你们的意见和评论,无论好坏,我都感恩。

幸好一切煎熬终归过去,元气满满的桃子回来啦!

下一个文是方夏。把鸽了好几年的这个债还掉。

再下一个贺严。

熟悉的霸总熟悉的强强。

Imback。

#番外

第113章祝你幸福

冯一诺在十六岁那年,以区第一的成绩直升本校高中部。

学习好,长得乖,如此清秀挺拔的小男生,被封为校草简直是顺理成章。他笑起来尤其好看,如同春日最灿烂的骄阳,特别明亮温暖,很招小女生喜欢。那时候来学校取景的导演第一眼见到他,就说这孩子不当演员可惜了。

不过冯一诺对演员并没有太多概念,他唯一清楚的是,当演员应该可以挣很多钱,那样就可以帮助思齐哥哥,不用让他那么辛苦了。

那个时候冯一诺还不知道,他的思齐哥哥也在当演员,而且已经当了好几年,但却并没有挣到很多钱。

宋思齐是他的邻居,在冯一诺刚刚上小五的时候,从另一个城市搬过来,比他大四岁,上初二。家里没有爸爸,只有妈妈。母子俩深居简出,并不怎么和邻居来往。

直到有一天,一帮五大三粗的男人闯进宋家,冯一诺的妈妈帮忙报了警,他们才知道宋思齐的爸爸在外面做生意,欠了很多钱,然后不知所踪。债主三天两头上门要钱,母子俩没有办法才离开原来的城市搬到这里。

冯妈妈心地善良,很同情这一对母子,从那以后就经常帮助宋家。两家妈妈成了朋友,冯一诺也多了一个思齐哥哥。

冯一诺的小学和宋思齐上的中学是挨着的,每天早上冯一诺都会坐在宋思齐的自行车后座上去上学。晚上放学,宋思齐也会准时出现在学校门口,接他一起回家。

当然有时候也不那么准时。宋思齐毕竟是个初中生,放学和同学打打球聊聊天忘记接他也是有的。有一回都晚上八点了,宋思齐从外面回来,冯妈妈问他诺诺呢,他才想起来自己放学和同学去逛书店,没跟冯一诺说。

他转身骑着车就往冯一诺的学校飞奔,到门口时,发现那傻小子还站在路边等呢。

宋思齐又愧疚又心疼,扔了自行车搂着他连连道歉:对不起,哥哥来晚了。

从那之后宋思齐每天都准时到,即使有什么事也会先过去知会冯一诺一声。

后来冯一诺考上了这所重点初中,宋思齐上了同校的高中部,两个人终于在一所学校了,上学放学就更方便了。那时候全校的人都知道校草宋思齐无论走到哪里,身后都会跟着一个叫冯一诺的小尾巴。

对,那时候宋思齐是他们学校的校草,冯一诺在高中生眼里,还只是个小屁孩呢。

冯一诺又乖又听话,嘴巴也甜,宋思齐的同学都很喜欢他,宋思齐也爱带着他。别人问他是谁,宋思齐总是搂着他的肩膀,骄傲地说:这是我弟弟。

每当这个时候,冯一诺心里都很甜。但从那时候起,他就有种模模糊糊的念头,自己并不仅仅想做宋思齐的弟弟。

宋家的债主依然隔三差五上门。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就算报警都没用。宋思齐上中学起就开始打工挣钱,每到周末和暑假,都要打好几份工,过得很辛苦。

冯一诺上中学后就经常跟着宋思齐一起干活。宋思齐说他还小,不要他帮忙,他也不听,倔得像头小驴。

宋思齐暑假时在人民广场摆地摊,遇到一帮小混混收保护费,他不给,于是双方打了起来。对方人多,宋思齐为了保护他,被打破了头倒在地上,却依然死死地将他护在怀里。

围观的群众报了警,叫了救护车,冯一诺一直搂着宋思齐不撒手,哭得惊天动地肝肠寸断,直到宋思齐到医院包扎好,医生说没事了,他还在哭。

后来出了医院,他就哭不出来了,因为有个女生急急忙忙地冲上来,抱住了宋思齐,比他哭得还厉害。

冯一诺认识这个女生,她跟宋思齐同级不同班,从高一刚进学校不久就开始追宋思齐,但宋思齐一直没答应。

冯一诺看着那个抱着宋思齐的女生,心里比看着宋思齐受伤还要难过。好在宋思齐很快就推开了那个女生,表情很不耐烦的样子。那个女生说要请他们吃宵夜,给他们压压惊。宋思齐说他头疼,要回家休息,然后就拉着冯一诺回家了。

冯一诺知道宋思齐不喜欢那个女生,可他也明白,宋思齐总有一天会喜欢别的女生,所以一路都闷闷不乐。

宋思齐问他怎么了,是不是今天看他打架吓着了。冯一诺摇摇头,问他:你会找女朋友吗?

宋思齐没想到他会突然问这个问题,愣了愣才说:暂时没想过。我现在要读书又要挣钱,哪有那个时间。

虽然这个答案并不是冯一诺想听的,但也还算满意。他的心情稍微好了点,于是睁着一双红得像兔子般的眼睛,对宋思齐说:我帮你一起挣钱。

宋思齐搂着他的肩膀笑着往前走:好的,小屁孩。

他在回答这句话时,只是纯粹的把冯一诺当成一个天真的小孩,他可能永远不会想到,这个小孩会把那句话当真。

由于长时间打工挣钱,影响了学习,宋思齐的高考成绩很不理想。冯一诺劝他复读,他说算了,复读太浪费时间,不如早点出去挣钱。

冯一诺知道他家里还欠着很多钱,而且宋妈妈的身体也不好,于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宋思齐离开属于他们的那座小城,北上去了B市,成为众多北漂的一员。

刚开始那段时间,他还经常和冯一诺打电话,后来电话就越来越少了。冯一诺打给他,他也总是说忙,说不了几句话就挂了。他从来没告诉冯一诺他在B市做什么,冯一诺也不问,只是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嘱咐他注意身体,不要太累,然后把自己所有的压岁钱、零花钱和周末打工的钱都攒下来寄给他。

宋思齐说他傻,让他自己留着花。

你这点钱能顶什么用?

冯一诺当然知道自己这点钱顶不了什么用,可他就是想让宋思齐过得好一点,哪怕是吃一顿大餐,买一件新衣服,打一趟车,多交一个月房租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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