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一通,我发现自己似乎话变多了,可我却不觉得有何不妥了。
翌日,我和裴铮终于找到了线索,然循着血迹斑斑一路去寻,地上是一具具残缺的尸体。
这裴铮脸色不好,该是第一次见着这般血肉横飞。
我蹲下观察,见伤处撕裂,四趾脚印纷乱,笃定:是狼干的。
深山老林,定然野兽出没,若非我凭着经验刻意避开,我和裴铮也得遭殃。
这些死者并非我军打扮,这世道乱军丛生,也不知他们归属哪方势力。
总之,我捡起残肢中的一刀一枪,把枪一抛:给,防身。
由于那枪杆还黏着根断指,裴铮的神情顿时愈发僵硬。不过,他终究是将其握紧,逐一看过这片残肢。
我知道他是在克服畏缩,而我此刻甚是忐忑,因为这里的血迹额外新鲜。
有时候,我宁愿自己的直觉别这么准。当第一双幽绿的眼睛出现时,我明明已经迅速冲了上去,却还是没能阻止那声长啸。
嗷呜
于是狼嚎成片,霎时间草丛乱响,黑影蜂拥而上。
然刀刃凶狂,枪尖锋芒。
你和野兽打过?
偶尔秋狩,我会一个人试试手。
我与裴铮短暂贴背,而后各自腾身,挥刀动枪。
斩下獠牙尖爪,我见一只青面灰狼立在一块石头上,森森目光俯瞰底下,不时嗷呜几声,仿佛传达指令。
毫无疑问,这是狼王。只要杀了狼王,群狼无首,便会自行退散。
我去弄死它。
这一次,我和裴铮没有贴背,而是并肩。因此,我看见他一擦脸上的血,眼中凛然寒光。
这会儿狼群似是被我俩气势所慑,呜呜着没敢上来,我便也得空抹了下刀身:弄死它的可能不是你,是我。
要不比比?看谁先杀?
那枪尖陡然挑出个花,明明现下情势危险,但我忽觉意气风发,只快意横刀:各凭本事!
最终,枪尖戳穿了狼王的脑袋,群狼夹着尾巴逃跑。
看来是你赢了。我此时已然砍了许久的狼,正想把刀放下歇息一阵,不料却被攥住手腕。
不,我输了。裴铮盯着我的胳膊,确切地说是那被獠牙咬出的血洞,若非你为我挡下,我不仅近不了那狼的身,还会被扑咬致死。
一点小伤,没几天就好了,不用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