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很美好,所以他争分夺秒的把握。
虽然也得承认,如此着急离开,也是因为,这座城于他来说,已成伤城。
沈离第二天的一早的飞机,回了Z市。
房子那边,没打算提前收回,毕竟人要有诚信吗,他宁可自己在外面重租一个。
不过还是回去了一趟,因为他得拿换洗衣服,他都快臭了。
在杂物间的收纳柜里翻衣服,忽然看到了三件全新的大号男装,是那会儿冷墨白在他这睡,没换洗衣服,他去外面买午饭时候,顺便买的打着衣裤,被冷墨白嫌弃的不要不要的,吐槽是几块破抹布。
沈离当时没有回驳,他不会告诉他,虽然是打折的,买的时候他也特地看过摸过,是纯棉的。
如今,这三件衣服,除了塞箱底,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沈离翻了几件自己的衣服出来,打包了两个行李箱,和租户客客气气的寒暄了几句,就离开了。
在楼梯口遇到了邻居阿姨,看到他很是意外。
呀,小离,你回来了啊,什么时候回来的,快快快,到家里坐坐。
沈离推脱不过,被热情的带进了张阿姨家。
你回来收拾东西啊,这是要去哪?张阿姨给他倒了杯水。
哦,回老家一趟,张阿姨,房子出租的事情,要谢谢你哈。
哪里,我还谢谢你呢,让我还能赚笔外快,话说小离,你是阿姨说话直,你别介意哈,你是不是同性恋啊。
沈离脸色烧红。
张阿姨立马哈哈尬笑起来:哎呀,你看我,小离,我没别的意思,这都21世纪了,这种其实也正常,我就是觉得可惜,你说你长得好,又有钱,性格也好,我这边多少未婚小姑娘想推荐给你啊。你别怪阿姨爱做红娘啊,退休了,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帮人做做媒婆。小离,有没有可能,你喜欢女孩子啊?
沈离有点嗅到这句话深处的意思了。
如果是几个月前,他或许会毫不犹豫的表示,自己喜欢女孩子的。
可现在,他说不出来了。
离开冷墨白,重新开始生活。
可这生活已经和最初回国时候规划的不一样了。
那时候,他以结婚生子过正常人的生活为目标。
但现在,他其实觉得,一个人挺好。
于是,婉言道:阿姨,你知道,没有女孩子会不介意这个的,理解归理解,这如果是要和自己一起过日子的人,就不一样了,到时候弄的大家都尴尬,不是。
张阿姨又尬笑了一下,道:哈哈,哈哈,也是也是,你想的多,别介意哈,阿姨就是做媒上瘾了,那,留下来吃个饭?
饭是不吃了,沈离道了谢谢后,就走了。
老家属于Z市,不过是Z市下一个地级市的小镇上。
小镇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枫桥镇。
并不是夜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枫桥夜泊这首诗里的枫桥。
只不过跟那姑苏枫桥,同名罢了。
那是一座古镇,这几年旅游业兴起,上面斥资5个亿,在进行古镇修复和规划,打算以后用来发展旅游业,同时也是为了保存那些老建筑。
沈离小时候,这地方就是一破破烂烂的老地方。
你文艺点的人,在那些明清时候的弄堂里穿梭,还能生出点情怀来。
但对于本地人来说,除了破,就是破。
快十年没回来了,这里却早就大变样了。
沿江两边的建筑,一水的改建成了白墙黑瓦的风格。
江南水乡的味道,一下就出来了。
而那些古旧弄堂里的房子,也都进行了文物修葺和美化,那些乱扯乱拉的电线网线统统藏了起来,后来私人改建的铝合金窗和现代木门也全部统一用了雕花木窗雕花木门。
瓦片翻新过,一水的江南黑瓦,屋檐下安了暖黄柔和的LTD灯带,每一户的廊檐下,都挂了精致的木雕花灯。
沈离回来时候,正是晚上,找了个旅馆放置了行李,出去走了一圈,只感慨,这地方那是真的美啊。
于是,动了念头,不想走了。
第一百十四章熟悉的背影
古镇的一切,对沈离来说都是熟悉的。
大伯去世后,他一度对这座小镇没了什么留恋,当年还矫情的在QQ空间里,写了一篇名为伤城的文章,说的便是回到这里,内心的寂寞和痛苦。
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沈离已经是成年人了,再也不是当年那个,被父母互相推脱抛弃,茫然而心酸的可怜孩子。
第二天一早,沈离就去了大伯老屋。
五层楼的老式公寓,并不在这次古镇规划的范围内,不过因为边上有小镇唯一一所教堂,所以门口破败的那条水泥路,倒是修的崭新。
他曾经住在302,一个实用面积只有46.8,做了两个房间后,厨房,客厅,洗手间都逼仄狭小到,招待客人都寒酸的房子。
但住他和大伯,足够了。
站在楼梯口,依稀仿佛,能够看到大伯提着菜往上走,脚步矫健,见到邻居就打招呼的笑模样。
那么健康一个人,谁会想到,有一天伸懒腰说胸口疼的厉害,去检查,肺癌细胞已经全面扩散,两个肺部一片茫茫白色,没有一点预兆的,生命就直接进入了倒计时。
沈离眼圈有些发红,大伯死的时候,他披麻戴孝,以亲儿子的礼,送他入了土。
说起来,也有很多年,没去给大伯扫墓过了,实在不孝。
大伯这房子一卖,卖家来收房的时候,他爸把墙上的遗照摘了下来,说是要把大伯供到新家去,而事实上,沈离大四那年去过那个家,四面墙壁上,除了他那双鱼西犊家继子继女的奖状,什么都没有。
房子如果买回来了,沈离就要把遗照要回来,以后,还是跟大伯两人过。
上楼的时候,二楼出来一个人,沈离听到开门声还颇有些激动,以为遇到老邻居了,结果是张生面孔,看到他,也没打什么招呼,就下楼了。
快十年了,估计这楼里的人家,有经济条件的,也早就搬出去买大房子了。
沈离到302门口,敲了敲。
门很快开了,出来个老太太,警惕的看着沈离,问:你找谁?
哦,我找
小离!?沈离话没说完,楼梯上上来个中年男人。
看到他很是吃惊,也很是欢喜:阿呦,差点没认出来,你怎么回来了?
舅舅,好久不见啊。沈离也高兴,眼前的人,并非什么亲戚,只是从小父母都教他喊舅舅,于是一直就喊的舅舅。
你来看看房子啊?房子在你卖掉后,都转了好几手了,这是租户。男人说着,把沈离介绍给对方,这是这房子最以前的主人,我认识的,要他进去看看吧。
老太太一听,倒是客客气气的让了沈离进来。
沈离才刚要跨进去,又缩回了脚:算了,不进去了,我不是来看房子的,我是想着买回来的,舅舅,这房子我现在要买回来,找谁啊?
男人吃惊:你要买回来?
嗯。
这房子现在是店村一个人买了做婚房的,不过婚事催了,房子就租出去了,这样,我也没事,一会儿我骑摩托车带你去店村,找他。
沈离感激不已。
更加坚定了,要留在这里的念头。
因为,这里给予他的温暖,是世界何处,都不可比拟的。
没有了大伯,还有旧识,还有相邻,还有熟悉的乡音,以及街道上,一切他怀念的,儿时的美味。
下午跑了一趟店村,对方倒是很好说话,当然也是因为沈离给的价钱够高。
沈离急着把房子买回来,所以钱的问题,对他来说都不是问题。
这种房子,是过户不了的,所以几天后,当沈离拿回房本的时候,眼圈就红了。
因为房本上,依旧写着,他大伯的名字。
如果不是还有一文件袋厚厚的转手合同,就似这房子,从来也不曾卖出去过。
房子经历了几个主人,进行过不同程度的装修,风格很杂,沈离拿回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重新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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