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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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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灼回送了他一个更贵的,并且告诉他,不要乱花父母的钱。

后来他打了第一份工,重新送余灼一个礼物。

余灼收下了。

自从余灼收下了他第一份好意,林霜的追求越发不可收拾,某一次余灼终于松了口,答应他等林霜成年就谈恋爱。

前提是,好好学习,培养这个年纪该有的兴趣爱好。

林霜性格跳脱外向,他想参加什么活动就参加了,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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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林霜的父母似乎不太同意他们两个的事,林霜这样家庭出身的Omega,应当和更加qiáng势的Alpha联姻,好不容易熬死了老荆,应当尽快吞掉荆时闵那个小病秧子的财产。

林霜听到大人们谈论,余灼跟了老荆那么久,就算在荆时闵身体最不好的时候也没有让荆时闵公司陷入大危机里,算得上老荆的一名良将了。

也有人说,要是他肯倒戈就好了,可惜据说余灼可是奔着当荆时闵的Alpha去的,背叛还是入赘,哪个获得的利益更多,不言而喻。

林霜立马反驳,余灼哥哥是一个好人,是你们把余灼想得太坏了。

后来林霜父母亲自登门拜访余灼,说是拜访,不如说是威胁:林霜还小,什么都不懂,虽然不知道你给他灌了什么迷魂药,但是你再接近他,有你好果子吃。

余灼用喜欢荆时闵这个借口保证,自己对林霜没什么兴趣。

虽然他用这个借口的时候,自己都有些心虚。

他喜欢荆时闵吗,应该是喜欢过的吧。

但有时候不得不承认,陶柏之会为荆时闵做的比他会做的jīng细得多。余灼好像只记得荆时闵身体不好,但是具体不好的程度是多少完全不知道,但他记得林霜的几乎所有喜好:他嘴里说不喜欢喝饮料,但看到奶茶会馋,他喜欢所有闪闪发亮的饰品,但因为他希望以后当一个医生,所以从来没有买过戒指和手镯,他喜欢穿不过膝的短裤,就因为余灼顺嘴说过一句喜欢腿好看的Omega,他喜欢足球胜过喜欢篮球……

后来荆时闵的公司重新起立,林霜父母的态度似乎没有那么qiáng硬了,余灼也偶尔会主动约起林霜,但程度仅限于吃个饭,再无别的娱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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