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想,我心里顿觉舒坦,遂自我安慰道,倘若那日在花园里被莫珩叫住,现在的我和合欢大抵要换个角色了,可莫珩没有叫住我,所以这些畅想想到最后也是枉然,这就是命。
自从我认了奴才命后,便致力于有朝一日成为启城有史以来最没野心且最尽忠职守的宫女头,所以秋收宴当日,我伺候完了夫人,便匆匆赶去为合欢梳妆。
合欢掩不住满脸的笑意,双颊酡红,看在我眼里真是恋爱中的女人最美丽。
她对我承诺,等她和莫珩回了天启城安顿好,终有一日会为我筹谋一个良人,启城的达官显贵大多一夫多妻,不如往天启城发展,而且移民风潮正在流行,天启城是大热之一,地大物博,要嫁也要嫁到外国去。
我念着“终有一日”忽而觉得这个期限实在令人难以等待,并为合欢的崇洋媚外而担忧,刚要说“假如你这次没能嫁去外国该怎么办”,话到嘴边又变成了“希望姐姐一生幸福安康”。
合欢摘掉了我为她戴上的玉钗,换上了珍珠钗环:“今天戴珍珠的,听说莫城主喜欢珍珠,而且洁身自好,从不随便和女子有染,到现在也没有纳过妾室,正室之位也空着。”
我不懂莫珩喜欢珍珠和他不好女色有什么直接关系,但我认为像莫珩这样的当权者之所以至今没有妻妾,要不是因为他一心向政,心无旁骛,要不就是在等命中注定的女人吧,而合欢决不会是这个女人。
我惊讶自己会有这个笃定,再一想,可能是出于嫉妒,也可能是出于了解,因为合欢除了美貌也实在没有更突出的优点了。当然,男人和女人看事的角度不同,越是有权利的男人越害怕聪明的女人,只希望合欢的简单可以博得莫珩的期待。
听夫人说,城主对将合欢送给莫珩的提议甚是赞同,这样不仅能拉近两城的距离,还可以首创启城和另三国通婚的先例。说到这,我不得不赞叹启城作为另三国的咽喉要道居然从未和亲通婚,每每只看着另三国嫁来嫁去,该是什么心情。
就这样,天时、地利、人和都搭配得天衣无缝,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因素可以阻拦合欢移民的道路,但我的预感却又告诉我,这件事成不了。
秋收宴上,我和合欢是唯二被允许就近守在夫人身边的,上首坐着城主,下首分别是那三位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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