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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白色的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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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忽悠到的客人当即拍板:这可是文昌第一的同款,说不定就沾染上了他的文气,给我包十份笔墨纸砚,我要送给我儿子女儿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

林稚水:原来古代也会有代言造假吗?

纪滦阳五指遮住大半张脸,指缝中露出流转着笑意的双眸,真是天下谁人不识君啊。恭喜林兄了。

林稚水斜瞥了他一眼,突然抬脚迈进小店。

纪滦阳笑了笑,也跟着走进去。

这间店的确够小,进来四个人后,一下子就看着拥挤了。

老板很是热情,一边帮着上一个顾客装纸笔,还能一边招呼他们:一看二位就是要考内舍的人中龙凤,可要买文昌第一,林稚水林公子用过的文房四宝的兄弟姐妹?瞧这一管!林公子买纸笔的时候,挑的就是它旁边那管笔,这是多么重的福气啊!

林稚水哦?了一声,笑吟吟问老板:那不知它多少钱?

不贵!一管百钱!

纪滦阳随手挑了一支笔,拿在掌中把玩:店家,你家的这是劲毫吗?

当老板转头。冷汗一下子冒出来了,纪纪公子!

纪滦阳看似很好脾气,从眉梢眼角到唇角,都是盈盈一抹笑:店家别紧张,我不是来找你算账的。虽然你以前冒用过我的名头卖纸笔,但我想,你应该不会在我拆穿过之后,再来一次冒充文昌第一吧?

上一个顾客脸上惊疑顿起,本来掏出的钱袋也放回了袖中。

老板咳嗽一声,纪公子说笑了,我咳,我说的当然是真的,自从那次投机取巧,被纪公子教育过后,我就痛定思痛,痛下决心改正,不再干那些骗人的勾当,用心挑选店中货品。你看,就是因为投入的钱多了,我才只能将价位标高,不然岂不是只能喝西北风?

顾客看看老板苍白的面容,脸上皱纹就像他脚底那双充满褶皱的软靴。

再看那边的两位学子,皆是风流俊才。

左边青年灰色大氅披身,光线斜斜照进来,点墨那般的星眸下,绯色薄唇似笑非笑地勾着。

更别说右边的少年,天生一双含笑多情桃花眼,令人望着心生欢喜,发丝有几根翘着,往那浪荡中,又添了几分潇洒。

颜控的世界就是那么诚实,顾客想也不想,就决定站两位学子,店家,我突然想起来我家里还有点事要处理,这些货暂时不要了。

店家脸色顿时从苍白变成了惨白。

林稚水心有不忍,店家你放心,还不止呢!

老板:?

少年咧嘴一笑,牙白唇红的模样,极惹人爱,却在老板眼中,是恶鬼索命。看着他用那笔沾了墨,在白纸上落字,再好的书法也经不住毛笔质量粗劣,墨水在纸面浮散,那字也是浓淡不宜,飘飘欲散架。

顶多十文一管,不能更多了。林稚水点评,那林稚水如果用这样的笔,恐怕文试时,墨迹该糊成一团了,还想拿第一?

你说扯大旗也就算了,质量过关,借他的名头恰饭,他顶多私底下找对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也没必要当别人的面拆穿。但这种用劣质笔,以次充好,十文的档次卖出一百文的价格,败坏他的名声可不行。

老板咕咚一咽口水,瞄到顾客青青白白脸色,忽流大嗓门:走走走!今天不开门!不卖东西!

就要推搡几人出门,手即将碰到林稚水时,顾客猛然回过神,攥住老板的手腕,揪着他往外走,走走,咱们见官去!

老板眼中升起不耐:见什么官?我做什么了?

顾客:你以假充真!

老板眼珠一转,终于想到一个咬死不认的理由了:我哪里卖假货了?它卖的就不是笔,是文昌第一的文气,你不也是听到是林公子用过的笔才买的吗?你怎么证明林稚水没用过我店里的笔呢!

他也没办法说自己没卖过,毕竟就在这顾客之前,他已经卖出过不少林生笔了他自己给这种笔改了个名字。

顾客被他的无耻气得胸口直跳。

纪滦阳凉凉道:谁说这位阿伯是为了林稚水的名号了,他就是想来买一支笔,你就给他推荐了这种烂笔而已。

得了场外指导援助,顾客更是打了鸡血似的,将人拖出店门,必须见官,我可以随便花钱,但我受不了这委屈!

老板踉踉跄跄,不得已跟着走时,就听得后边,那个在本处邑城上学的小子问他旁边的少年:林兄,要去看看热闹吗?

林兄???

林???

身子陡然一落。

他身边的顾客很是不耐烦:你装什么脚软,快起来,今天必须跟我去见官!

老板却已没心思去听他到底说了什么,只觉得耳边都是鸦鸟乱鸣,脑子里乱糟糟地,千百种散乱思维纷飞,忽来一声重咚,好似雷音崩裂了乌云,将最原始的画面展示在他面前

他害怕的难道是那根本不认识的林稚水吗?

不,不是,他害怕的是

老板还记得那天,约莫是一年前,他抱着从勾栏里暂租出来的流莺,摸她粗布底下光滑的大腿,在她娇声软语的崇拜声中,挥斥方遒,指点江山。

说地方官腐败,说三公九卿尸位素餐,着重说一下史官肯定是一个只知道讨好皇帝的软骨头当然,都没有证据,他就是叭叭叭几句,和流莺吹个牛逼而已。

就在他喷完现任不够,顺带喷上一任史官,三十三年前的夏氏一族,定然是里通外敌,或者其他重大犯罪,不然怎会举族暴毙时,小铺大门被砰地一脚踢开。

光影明灭间,青年衣上祥云纹路晃着流光,那张执笔的温厚手掌按着他的脑袋,就是砰地砸在柜台上,耳边是流莺尖叫,血液汨汨红了视野,流莺那双往日他爱不释手的白嫩双腿抖得如同狂风暴雨中的花蕊,可老板已经没心思去起旖旎心思了,因为那纪滦阳砸了他的脑袋还不够,竟然生生用笔管戳穿了他的手掌。

外边小雨雾蒙蒙的,头顶上,青年的声线仍旧是漫不经心的:听说,你用我的名头卖假笔?

然而,老板却能感觉到,对方打量他的目光充斥着冰冷与看地面虫子的漠然。

如果有必要,纪滦阳不介意杀了他!

回忆骤然断掉,可那股森寒的杀意被想起来后,徘徊在胸口久久不散,骇得老板腿脚发软,牙齿格格响。

他一开始竟还以为是他的高谈阔论哪里戳到纪滦阳的死穴了,等听到他的话时,惊惧之中,又带着一股荒谬。

就为了这?

就为了一点名声,就想要弄死他?

疯子!这是个纯粹的疯子!

老板不敢招惹疯子,默默将当时的招牌下架,手掌上的伤口被人发现时,也只推脱是自己不小心伤到的。

而这次再借林稚水的名头,他是不怕的。

他又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纪滦阳学试前也正好来过他家买笔,当时听到他搞的噱头也没什么反应,可见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性子。

但是!

老板简直想嚎啕大哭。

往年他是榜上前十位一起做的,如今怕纪滦阳追究,只做了首名,谁能想到,天下那么大,这都能被他们撞到一起,结伴同游!

谁知道纪滦阳那家伙护不护短,这要是把林稚水的事情当成他自己的事情,再废他一只手,那他可就真的成废人了。

手掌心那一处也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又开始了刺疼。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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